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内容办理须知
一、直接办理类
(一)开具在校证明
所属部门:学工部
办理流程:①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窗口申请→②工作人员查询在校生数据库核实信息→③开具证明
所需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二)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充磁
所属部门:学生处
办理流程:①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到现场→②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充磁
注意事项:无
所需材料:学生证
(三)学生宿舍水卡办理、充值
所属部门:学工部
办理流程:①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窗口申请→②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为学生办理水卡补办、充值业务
所需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注意事项:非上课时间为补卡高峰期,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办时间
咨询电话:如遇维修现场没有补办人员,请拨打咨询电话18822152939
(四)校园一卡通业务
所属部门:财务处
1、零星办卡
办理流程:①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制卡工本费15元(现金)到窗口申请→②工作人员查询一卡通系统核实信息→③制卡补办
注意事项:原则上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所需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制卡工本费15元
2、批量办卡
办理流程:
①经办部门携带办卡人员名单(电子版)、申请证明到“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交材料→②待制卡完成后到“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卡
注意事项:
(1)临时卡押金15元/卡,按照自然月扣除磨损费1元,超过15个月扣除完毕不再退卡押金。
(2)办卡提交材料包括:临时卡押金、申办说明、人员信息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
3、批量销卡
①经办部门携带全部校园卡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交卡→②待一卡通服务人员审核、销卡后,通知经办人到“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卡内余额(或账务划转)
(五)办理报到证初派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持毕业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到窗口申请→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介绍信,盖章→③学生持毕业证、就业协议和介绍信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注意事项:未超过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初次办理方可
所需材料:毕业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六)办理报到证改派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学生持报道证原件,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原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改派证明申请→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介绍信→③学生持以上就业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所需材料:毕业证,报道证原件,原单位解约函,新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七)办理报到证二分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学生持报道证原件和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到申请→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介绍信→③学生持以上就业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所需材料:毕业证,报道证原件,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八)报到证丢失补证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学生本人撰写丢失报到证情况说明(注明毕业证号)→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介绍信→③学生持以上就业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报到证。
(九)补领就业协议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就业协议书因丢失或损坏的,由毕业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补发协议书的申请表→②院(系)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③毕业生将损坏协议书上交,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发放新就业协议。
(十)失物招领
所属部门:学生处
办理流程:
(一) 拾遗: ①拾遗者将捡拾物品交到“一站式”服务中心→②填写《失物招领记录表》中“失物存放”功能。
(二) 认领:①认领者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失物招领”展示柜寻找是否有自己丢失的物品→②如果有,到综合服务窗口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③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填写《失物招领记录表》中“失物领用”部分。
二、受理类
(一)办理学生证(更改乘车区间、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所属部门:学工部
办理流程:
1. 办理学生证
①学生通过“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学生证申请→②待辅导员审核、学院领导审核流程后,显示学生处审核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③现场办理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学生证→④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⑤收取火车优惠卡费用→⑥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写入相应信息→⑦贴到学生证相应位置(不需要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跳过④⑤⑥⑦项)→⑧拿到学校办公室盖章→⑨发放给学生
2. 单独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①学生通过“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②待辅导员审核、学院领导审核流程后,显示学生处审核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③现场办理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磁卡→④收取火车优惠卡费用→⑤贴到学生证相应位置,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写入相应信息→⑥拿到校办公室盖章后发放给学生
办理费用: 乘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7.00元/个
*通过支付宝缴费,不收取现金。
学生需提交材料:
(1) 购买火车优惠卡或变更乘车区间:
证明材料:父(母)亲迁入地户口或居住证(卡)原件当场查验,收取复印件;如提交户口簿证明材料,需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 单独购买乘车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学生证原件
(二)学生处用印服务
所属部门:学生处
办理流程:①学生在辅导员处开具《学生处用印审批单》→②辅导员签字→③学院副书记签字→④将所需盖章材料和《学生处用印审批单》一起交到“一站式”服务中心→⑤工作人员受理并登记→⑥工作人员办理后续审批及盖章→⑦学生取件
注意事项:一定要先将学院(系)的审批手续走完
所需材料:《学生处用印审批单》
(三)城乡居民(学生)医疗保险业务
1. 本市及外地住院垫付费用(疾病)报销材料收取
所属部门:学生处
办理流程:① 学生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到中心→②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填写104、106号表→③学生处审核材料→④将材料报津南社保医险科
所需材料:住院收费票据、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汇总明细)、住院病案首页(加盖病案专用章)和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社会保障卡、回原籍证明
注意事项:(1)如果学生本人存在商业保险的,请自行先期复印票据及明细复印件等,用以商业保险报销使用。
(2)天津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垫付的,建议直接采取医院补刷卡手续进行报销。
2. 学生意外附加险材料收取
所属部门:学生处
办理流程:① 学生携带所有材料到中心,需要学校开具事故证明的,可以在中心领取→②工作人员初审材料→③2019年9月1日之前的材料,由学生处审核材料后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19年9月1日之后的材料,由学生自行前往服务网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人保财险理赔服务大厅)进行材料审核。
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以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申请书》(可在服务网点当场填写)、本人天津市银行卡复印件;
就诊材料:门诊材料:票据原件(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费用清单、病历、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放射报告、手术记录;住院材料:首诊病历、门诊病历、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加盖住院部或病区章)、住院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放射报告及各种阳性报告及药敏试验报告)(盖病案室章)
伤残给付材料: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报告。
特殊材料: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以及上述材料1份复印件。
身故材料: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同上)、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注明死亡原因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以及上述材料1份复印件。
其他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分割单(复印件)、分割单介绍信,以及上述材料1份复印件。
注意事项:(1)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保人及相关人员在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3或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等方式报案,报告意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相关人员需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受托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意外事故现场查验,调取直接证据材料。
(2)政策咨询、微信报案等可关注天津市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微信公众号
(四)就业资讯查询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 学生提供学生证;②工作人员按需解答相关问题。
(五)生涯咨询预约
所属部门:招生就业处
办理流程:① 学生提供学生证;②学生根据自身需求,按照生涯咨询安排表,选择生涯导师。③填写《生涯咨询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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