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和奖励
专科(含高级工)以上毕业生,凡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原则上优先批准入伍,并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专科学生退役免试读本科
全日制专科学生入入伍,退役或复学并完成学业后,可免文化课考试申请专升本。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
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公务员定向招录
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 1 年内,可报考本市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且每年设置一定比例职位招录天津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机关选调生
本市机关组织开展选调生招录工作,对退设大学生士兵可放宽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方面的条件。
事业编定向招聘
各事业单位以本单位年度定向招聘范围计划招聘人员总量的 10%% 左右确定比例,或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报考军队文职
服役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四有”军人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参加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报考消防救援队
天津市消防教援总队每年拿出计划招录总数的 1/3 指标定向招录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测试合格格的直接录用。
立功安置政策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个人三等功奖励的,由政府按一定比例和有关规定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
优待金标准每年42404元,退役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万元。
军士家庭补助
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选改为军士,以及从本市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军士进入下一军衔等级的,每年发放军士家庭补助金8480元。
在津落户优待政策
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大学生士兵(含高职及以上)退役复学的,可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将户口迁至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住房,也可迁至入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籍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士兵退役2年内,可将户口迁至入伍时所在区人才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