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 |
项目 |
标准 |
服役满2年 |
国家和天津市发放 |
家庭优待金 |
42404元/年 |
84808元(2年) |
一次性经济补助 |
50000元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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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代偿和学费减免 |
12000元/年 |
48000元(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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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3300元/年 |
13200元(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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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发放 |
服役期间津贴 |
1000元/月 (第1年) |
25200元 |
1100元/月 (第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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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退役金 |
4500元/年 |
9000元(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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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和养老保险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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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费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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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 |
交通补贴和役前教育补贴 |
2000元/人 |
10000元 |
校长奖学金专项 |
6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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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补贴 |
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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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特殊贡献奖 |
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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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合计 |
3002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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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改军士家庭补助 |
848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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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上项目除部队发放项目以外均按现行最高标准计算,个别项目已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具体标准以当年发布为准。 2.学费补偿代偿(批准入伍前学年)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后学年)上限12000元,补偿代偿金额和减免金额以实交学费为准。国家助学金按退役复学后在校学习年限发放。 3.服役期间津贴和医疗、养老保险、退伍费按一般服役地区计算。 |